独立法条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1号)第四十二条

第三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2004年12月7日以交通部令2004年第13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