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四章 继续教育第二十五条继续教育按照注册工程师专业类别设置,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每注册期各为60学时。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