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第六十八条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八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规定发放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件和《道路运输证》,可以收取工本费。工本费的具体收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财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定。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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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第六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