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五十三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三条

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在货运站、货物集散地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货运车辆有超载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装载符合标准后方可放行。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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