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 / 第四十五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第四十五条第四章 货运站经营管理第四十五条货运站经营者不得超限、超载配货,不得为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证照不全者提供服务;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为运输车辆装卸国家禁运、限运的物品。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