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 / 第三十七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十七条第四章 货运站经营管理第三十七条货运站经营者应当按照货物的性质、保管要求进行分类存放,危险货物应当单独存放,保证货物完好无损。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