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第十九条第三章 货运经营管理第十九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从事货物运输经营,不得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