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第十五条

第二章 经营许可

第十五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设立子公司的,应当向设立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经营许可;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设立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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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第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