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第四章 内部管理

第三十八条

儿童福利机构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使用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截留孤儿基本生活费等专项经费。

制定机关
民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