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第三章 服务内容

第十七条

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儿童,应当及时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登记。

制定机关
民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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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