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录工作规范》的通知第九条
第九条
根据非食用物质名录增补或修订建议收集情况,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专家委员会会议进行审查。如遇食品安全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可紧急召开专家委员会会议,开展非食用物质名录的审查工作。
- 制定机关
-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根据非食用物质名录增补或修订建议收集情况,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专家委员会会议进行审查。如遇食品安全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可紧急召开专家委员会会议,开展非食用物质名录的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