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 / 第六条独立法条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章 投资管理第六条新建企业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和生产规模不受《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有关最低要求限制,由投资主体自行决定。 新建企业可生产纯电动乘用车,不能生产任何以内燃机为驱动动力的汽车产品。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