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第十条

第二章 投资管理

第十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当依据《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新建企业投资项目申请进行审查,并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意见。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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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第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