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 第七条独立法条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各级计划生育部门应当把统计工作的发展纳入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为统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等保护条件。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