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 第四十二条独立法条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八章 附则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1999年7月1日起施行。1990年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统计局颁布的《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实施办法》同时废止。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