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

第三十一条

各级计划生育部门向计划生育系统以外的部门、机构和个人提供本级所辖范围的计划生育统计资料,须经本级计划生育统计部门审批;向国外、境外的机构和个人提供计划生育统计资料,须经省以上计划生育统计部门审批。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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