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
第二十八条
计划生育统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统计资料的交接手续。一般统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计划生育统计部门负责人、统计主管人员监交。计划生育统计部门负责人、统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领导人监交。
- 制定机关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
计划生育统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统计资料的交接手续。一般统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计划生育统计部门负责人、统计主管人员监交。计划生育统计部门负责人、统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领导人监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