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 / 第三十八条独立法条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新闻记者因违法活动被吊销新闻记者证的,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新闻记者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终身不得申领新闻记者证。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