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新闻记者证是新闻记者职务身份的有效证明,是境内新闻记者从事新闻采编活动的唯一合法证件,由新闻出版总署依法统一印制并核发。 境内新闻机构使用统一样式的新闻记者证。

制定机关
国家新闻出版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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