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章 申领与核发第十五条除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不含边防、消防、警卫部队)系统外,新闻记者证申领、审核、发放和注销工作统一通过新闻出版总署的“全国新闻记者证管理及核验网络系统”进行。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