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章 申领与核发第十四条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负责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不含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新闻机构新闻记者证的审核发放工作,并向新闻出版总署备案。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