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临床决策支持系统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 第四条独立法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临床决策支持系统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第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导全国医疗机构CDSS应用管理工作。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CDSS的应用管理工作。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