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财政部关于修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第五十八条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

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创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由财政部门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实施监督管理。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财政部关于修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第五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