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政部关于修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 第五十八条独立法条财政部关于修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第五十八条第九章 附则第五十八条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创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由财政部门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实施监督管理。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