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政部关于修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 第五十七条独立法条财政部关于修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第五十七条第九章 附则第五十七条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参照本办法执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依照国家关于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