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财政部关于修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第十七条

第三章 资产配置及使用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用其他资金购置规定限额以上资产的,报主管部门审批;主管部门应当将审批结果定期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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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修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第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