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第二十条

第四章 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

第二十条

交通安全公益活动每次一小时,具体形式包括文明交通劝导、交通安全宣传等。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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