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下简称“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制度教育引导、鼓励守法的正向激励作用,加强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推动提升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