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防科技工业计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

第二章 计量管理机构

第九条

军工集团公司计量管理机构,依据本规定对本集团的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本集团计量业务技术活动,承办国防科工委计量管理机构交办的其他计量工作。

制定机关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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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科技工业计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