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防科技工业计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 第六条独立法条国防科技工业计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一章 总 则第六条国防科技工业计量坚持面向科研、面向生产、面向使用;坚持军用与民用相结合、计量与测试相结合、服务与监督相结合、内部与外部相结合,为国防现代化建设和国民经济建设服务。制定机关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