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防科技工业计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 第四十四条独立法条国防科技工业计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四十四条第八章 附 则第四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制定机关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