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防科技工业计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 第三十九条独立法条国防科技工业计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七章 计量监督第三十九条国防科技工业计量工作的监督检查情况,依据监督检查的对象和内容,由国防科工委计量管理机构或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防科技工业行政主管部门发布通报。制定机关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