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防科技工业计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委)统一监督管理国防科技工业计量工作。国防科技工业计量在业务上接受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的指导。

制定机关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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