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防科技工业计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国防科技工业计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第四章 计量标准器具第十九条国防科技工业用于量值传递的有证标准物质,作为计量标准器具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制定机关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