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修订)》的通知第六条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各省(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本区域示范基地的组织申报、材料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配合农业农村部对本区域示范基地建设进行指导、监管。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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