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修订)》的通知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修订)》的通知第二十二条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二条农业农村部对示范基地采用分类抽查、“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