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修订)》的通知第十七条
第五章 组织认定
第十七条
农业农村部组织评审专家依据申报条件、评分标准严格审查申报材料,视情况采用现场或线上汇报交流、实地考察等方式开展评审,研究提出拟认定示范基地名单,并出具评审意见。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五章 组织认定
农业农村部组织评审专家依据申报条件、评分标准严格审查申报材料,视情况采用现场或线上汇报交流、实地考察等方式开展评审,研究提出拟认定示范基地名单,并出具评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