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项目实施单位依法直接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举借,并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代表中央政府为其提供担保的贷款,参照本办法管理。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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