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第五十条

第四章 赠款管理

第五十条

赠款使用过程中,有关调整赠款规模、变更项目内容、改变赠款资金用途和支付比例、延长赠款期限等涉及赠款法律文件内容变更的,项目实施单位应当通过同级财政部门逐级提出申请,由财政部与赠款方协商后办理赠款法律文件的变更手续。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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