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第三章 贷款管理 / 第三节 债务偿还

第四十条

未能履行还款义务的,财政部可以采取财政预算扣款、加收罚息等有效措施以保证欠款回收。地方财政部门可以按照转贷协议约定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证欠款回收。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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