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财政部作为政府外债的统一管理部门,负责全国贷款、赠款的统一管理工作。 地方财政部门作为地方政府性债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贷款、赠款的管理工作。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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