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第三章 贷款管理 / 第二节 贷款使用
第三十二条
贷款项目执行期间如需进行期中调整,省级财政部门、中央项目实施单位或者中央项目协调机构应当在调整前组织开展在建项目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提出期中调整方案建议和项目管理整改意见。
- 制定机关
- 财政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贷款管理 / 第二节 贷款使用
贷款项目执行期间如需进行期中调整,省级财政部门、中央项目实施单位或者中央项目协调机构应当在调整前组织开展在建项目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提出期中调整方案建议和项目管理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