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第三章 贷款管理 / 第二节 贷款使用
第二十九条
财政部门和中央项目实施单位应当按照贷款法律文件、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等有关规定开设和管理贷款指定账户,并按照贷款方要求及国内有关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和债务分割等。
- 制定机关
- 财政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贷款管理 / 第二节 贷款使用
财政部门和中央项目实施单位应当按照贷款法律文件、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等有关规定开设和管理贷款指定账户,并按照贷款方要求及国内有关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和债务分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