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三章 贷款管理 / 第二节 贷款使用
第二十七条
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应当编制部门预算或者单位预算的,应当将其接受的贷款资金全额编入其部门预算或者单位预算管理。 各级财政部门、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做好贷款的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工作。
- 制定机关
- 财政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贷款管理 / 第二节 贷款使用
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应当编制部门预算或者单位预算的,应当将其接受的贷款资金全额编入其部门预算或者单位预算管理。 各级财政部门、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做好贷款的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