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 / 第二十六条独立法条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章 贷款管理 / 第二节 贷款使用第二十六条项目实施单位或者项目协调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年度贷款资金和配套资金使用计划、采购计划、出国(境)团组计划等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确认或备案。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