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

第五章 医保用药的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二条

对于调入或调出《药品目录》的药品,专家应当提交评审结论和报告。逐步建立评审报告公开机制,接受社会监督。

制定机关
国家医疗保障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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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