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第二章 《药品目录》的制定和调整
第十一条
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 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医保药品保障需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承受能力、目录管理重点等因素,确定当年《药品目录》调整的范围和具体条件,研究制定调整工作方案,依法征求相关部门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并向社会公布。对企业申报且符合当年《药品目录》调整条件的药品纳入该年度调整范围。
- 制定机关
- 国家医疗保障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药品目录》的制定和调整
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 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医保药品保障需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承受能力、目录管理重点等因素,确定当年《药品目录》调整的范围和具体条件,研究制定调整工作方案,依法征求相关部门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并向社会公布。对企业申报且符合当年《药品目录》调整条件的药品纳入该年度调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