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发布《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办法》的公告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发布《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办法》的公告第十一条第十一条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专家组的建议经协调机制审议通过后,办公室按程序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核准。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结果由办公室发布。制定机关网信办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