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汽车贸易政策第六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认证机构、检测机构的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和完善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汽车贸易评估、咨询、认证、检测等中介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汽车贸易市场化进程。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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