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汽车贸易政策 / 第六条独立法条汽车贸易政策第六条第一章 总 则第六条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认证机构、检测机构的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和完善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汽车贸易评估、咨询、认证、检测等中介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汽车贸易市场化进程。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