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汽车贸易政策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汽车配件流通

第二十五条

汽车及配件供应商和经销商应当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及服务质量。 汽车及配件供应商和经销商不得供应和销售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及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汽车配件。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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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贸易政策第二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