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汽车贸易政策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汽车贸易政策第二十二条第四章 二手车流通第二十二条二手车经营企业销售二手车时,应当向买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在产品质量责任担保期内的,汽车供应商应当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向消费者的承诺,承担汽车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